农历腊月二十五日,博林所党支部根据年终总结大会上确定的慰问方案,由支部书记带队,全体党员律师来到龙池宋家河、黄土岗洪家河困难户宋元交、胡全珍、胡锦香家中,在预祝困难群众过好春节的同时并分别送去猪肉、食油、大米和2800元现金。在洪家河村,党员律师勉励黄土岗镇中8(4)班的库志同学克服眼前困难,好好学习并表示对其进行长期跟踪帮助。